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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证监会警示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相关风险

发布者:国际金融报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9-11-07

  11月6日,香港证监会发布《有关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警告》(下称“《警告》”)和《立场书:监管虚拟资产交易平台》(下称“《立场书》”)。

  《立场书》指出,香港证监会获赋权向进行《证券及期货条例》所界定的“受规管活动”的人士批给牌照。在该监管框架下,平台营运者如在香港营办中央网上交易平台,并在其平台上提供至少一种证券型代币的交易,便会属于证监会的管辖范围内,并须领有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的牌照。

  在《警告》中,香港证监会提示说,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的平台在香港可能是违法营运。在香港,任何交易平台或人士若在未获适当牌照或认可的情况下,发售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或就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提供交易服务,均可能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章)或《赌博条例》(第148章)。

  香港证监会表示,至今为止,没有任何人获证监会发牌或认可在香港销售或买卖虚拟资产期货合约。考虑到这些合约现时涉及的风险,为了保障广大投资者,证监会不大可能会就经营有关合约的业务批出牌照或认可。

  《警告》还指出,违反《证券及期货条例》或《赌博条例》有关条文的人士可能会被检控,一经定罪,将会受到刑事制裁。

  此外,香港证监会也在《警告》中提醒投资者,投资虚拟资产可能会令其面临各种重大风险,特别是流通性不足、价格高度波动及潜在的市场操纵活动。投资虚拟资产期货合约时,这些风险可能会进一步加大。

  11月6日,香港证监会(SFC)行政总裁欧达礼在出席金融科技周时透露,香港证监会晚些时候会发布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指引。他表示,香港证监会将向虚拟资产交易所发放牌照,新的监管条例将涉及反洗钱、市场操纵、公平交易等问题,会要求数字资产交易平台为潜在风险提供保险拨备。

  根据最新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细则,香港证监会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采纳了一套与适用于持牌证券经纪商及自动化交易场所的标准相若的严格监管标准,借此处理涉及稳妥保管资产、认识你的客户、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市场操纵、会计及审计、风险管理、利益冲突和接纳虚拟资产进行买卖方面的主要监管关注事项。香港证监会将仅会向能够符合预期标准的平台批出牌照。

  针对香港证监会发布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细则,OKEx 首席执行官Jay Hao在微博评论称,香港证监会对虚拟资产有了更明确的定性, 对其管辖边界有清楚的定义。整体而言, 监管对虚拟资产的态度较以前更开放。

  OKEx首席战略官徐坤指出,金融创新的红利最终会归属于敢于主动拥抱监管的企业,归属于能够放弃短期利益,不断进行自我合规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