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报记者获悉,券商另类投资业务将得到进一步管理规范,券商另类投资的投资标的、业务范围或将有具体规定,规范性文件有望出台。多家券商人士表示,未来券商直投、券商自营与另类投资等证券公司业务的各自定位将得到明确,有助于各项业务的规范发展。与此同时,各家证券公司也在不断梳理业务,以尽快适应规范要求。
据悉,另类投资子公司在设立、投资运作、内部控制等方面将得到具体规范,如不得募集投资者资金,不得在另类投资子公司下再设子公司,不得变相办实业、为他人从事场外配资活动或非法证券活动提供便利、从事融资类收益互换业务、投资于高杠杆的结构化资产管理产品等。
此外,有券商人士介绍,未来券商另类投资子公司或只能以自有资金投资《证券公司证券自营投资品种清单》所列品种以外的非标准化金融产品;不得从事第三方投顾等非投资类业务;做好与证券公司自营等业务的有效划分等。
另类投资是指除传统股票、债券和现金之外的金融产品和实物资产,如私募股权、大宗商品、艺术品等。此前监管层并未针对另类投资出台专项规范文件,因此在实际操作中确实存在另类投资业务与母公司或者直投公司同业竞争的问题,有的券商另类投资甚至参与二级市场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等。
某华南大型上市券商另类投资业务负责人预计,未来券商另类投资或将以自有资金投资非上市公司股权,以区别于券商自营及券商直投,如券商自营主要投资场内标准化金融产品,券商直投则是以发起设立基金,为客户参与非上市公司股权进行投资管理。
“之前有不少券商的另类投资青睐量化投资、套利等,未来另类投资对高杠杆结构化产品的投资可能会受到限制,但杠杆太低的话,投资收益率又无法满足要求,所以此类领域的另类投资未来肯定会慢慢退出市场。”一位业内人士这样表述。
此外,另类子公司的统一管理也将得到加强,证券公司将把另类子公司的合规与风险管理纳入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防范另类子公司相关业务的合规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等各项风险。
华东某券商另类投资业务负责人表示,公司正准备动手梳理另类投资业务,将此前向投资者募集资金开展私募基金业务的产品划至直投部门,此外也在慢慢清退城投债投资等。
一家券商风控总监认为,在经历了一段时间的快速发展后,券商另类投资业务确实需要进一步规范。今年以来,监管层全面规范证券公司各项业务运作,这有助于券商的长期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