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市场已对并购重组监管趋严有了预期,但监管层至今并未公开发布并购重组政策调整变化的任何情况。
证券时报记者独家获悉,在5月26日举行的2016年第二期保荐代表人培训会上,证监会相关负责人首次说明了并购重组监管政策的最新五大方向,其中,“优质并购重组申请豁免,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规定借壳上市与IPO‘等同’审查;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支持并购基金发展;强化信息披露”等政策被明确在内。
并购重组监管明确五大方向
5月26日,监管层在合肥市举办2016年证券公司保荐代表人系列培训班(并购专题)第二期。此前第一期培训5月中旬在北京举行。
参加第二期培训的华东地区某上市券商保代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此次培训为期一天半,培训科目包括“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监管政策解读、香港收购兼并政策介绍、上市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与案例研究、境外标的资产的审计问题、中国企业跨境并购、并购业务创新案例分享、并购的撮合及谈判技巧”等内容。
另一位参加此次培训的华南地区上市券商保代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在培训会上,来自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部的培训官员明确了“并购重组监管框架”最新五大方向:
第一,强化信息披露,弱化实质审核。该培训官员明确,并购交易的审核理念逐渐由过去对作价、交易的实质性判断向放松管制转变,尤其是对于经过交易各方充分博弈后的产业整合而言,其核心监管理念是信息披露,通过完善公司的博弈机制,发挥中小股东在过程中的参与权,保证定价和交易过程中的程序正义。
第二,流程简化、分道审批,审批效率提升。该培训官员透露,对于涉及多项许可的并购重组申请,实行“一站式”审批,即“对外一次受理,内部协作分工,归口一次上会、核准一个批文”;并购重组审批将实施分道制,即“优质并购重组申请豁免,直接上并购重组审核会,进一步缩减审核周期。”
第三,支持并购重组创新,完善机制安排。该官员透露,监管层正研究并购重组支付方式创新,引入优先股和定向可转债等;完善市场化定价机制,增加定价的弹性,拓宽融资渠道,支持财务顾问提供并购融资,支持并购基金发展,改善并购融资环境。
第四,分类审核,借壳上市趋严,已明确规定借壳上市与IPO“等同”审查。
第五,提高并购重组审核透明度。自2012年10月15日起,证监会对外公开并购重组申请基本信息及审核进度,并每周更新;其后公开并购重组委审核意见,并完善上述表格,增加接收材料时间,反馈回复的时间,加强流程控制。
针对并购重组监管政策转变对于市场造成的影响,该培训官员向在培训现场的数十位保代分析称,并购重组政策调整的积极意义在于:推动市场发展、提高市场化水平、降低交易成本、提高并购绩效、强化公司治理、鼓励市场创新。
“但是,未来可能出现一些问题,比如‘规避借壳、虚假重组、操纵市场、内幕交易、定价虚高、关联交易非关联化’等仍需高度关注。”
香颂资本执行董事沈萌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分析称,上述并购重组监管最新五大方向也直接体现了监管思路在变化,主要体现在:一是不搞“一刀切”,细化分类管理;二是鼓励并购重组,但通过强化估值透明化控制注水风险;三是实质转变监管重点,以信息披露为目标、以维护中小投资者权益为原则;四是通过转变监管重点,有收有放地进行制度建设,减少人为因素,防止股市大幅度波动。
配套融资老股锁定一年
上述参与培训的华南地区上市券商保代向证券时报记者透露,除了明确5大政策方向,监管层此次培训还特别强调,要求参与配套融资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并购重组实施完成后的持股比例提高的,在原有的定增新股需要锁定36个月规定之外,所持老股也承诺锁定12个月。
“实际上,这更正了第一期的培训内容。”该保代表示,与第一期培训内容不同的是,这次明确了配套融资老股锁定一年,并且只有在完成并购重组后持股比例提高的情况下,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所持老股才需要承诺锁定12个月。
据悉,监管层人士曾在第一期的培训中指出,“要求参与定增的实际控制人或控股股东,一旦新增股份数量,即便因定增而摊薄持股比例,在原有的定增新股需要锁定36个月规定之外,所持老股也承诺锁定12个月。”
该保代分析称,监管层做出以上调整后,未来大股东要并购那些真正有成长性有发展前景的标的,而不是去并购那些概念好的标的,“这也等于延后了大股东的套利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