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九盛融汇投资管理公司欢迎您! 010-64246588
·您现在的位置 > 首页 > 九盛动态 > 九盛分享
九盛分享

国资委将深入推进央企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制

发布者:经济参考报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7-06-27

   6月26日上午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召开。会议强调,今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一个重要内容。要以推进董事会建设为重点,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权利和责任对等。

  会议强调,要对改制全流程加强监管,严格履行决策审批程序,严防国有资产流失。同时,要处理好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关系,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作为国企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以公司制改制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革正在提速。《经济参考报》记者获悉,下一步,国资委将深入推进央企公司制股份制和混合所有制改制,积极探索集团层面股权多元化改革。不仅如此,上海、广东、山东、江西等多省市近期均制定了相关细化方案和试点计划,加速国企改革步伐。据了解,目前中央企业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超过92%,混合所有制企业户数占比达到68%。董事会建设进一步深化,建设规范董事会的中央企业达到85家,外部董事人才库增加到389人,专职外部董事增加到26人。

  “公司制股份制改革加快推进。”国资委副秘书长彭华岗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截至2016年底,国资委监管的中央企业各级子企业公司制改制面达到92%,其中,东方电气集团、中广核、上海贝尔3家企业全面完成了公司制改革,中国国电、中国一重、中国铁建、建筑设计集团、中国航信、武汉邮科院、华侨城集团7家中央企业二级及以下子企业全面完成改制。省级国资委监管企业改制面超过90%,其中辽宁、吉林、江苏、福建等19个地方国资委所监管一级企业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

  今年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指导意见》,明确坚持深化改革、党的领导、依法治企、权责对等等基本原则,提出到2017年国有企业公司制改革基本完成,以及到2020年国有独资、全资公司全面建立外部董事占多数的董事会等目标任务;从理顺出资人职责、加强董事会建设、激发经理层活力、完善监督机制、坚持党的领导等五个方面规范了各个治理主体的权利和责任,为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提供了理论指导和政策依据。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告诉《经济参考报》记者,目前国企内部管理方面存在职责不清、约束不够、缺乏制衡等问题,国有企业改革面临两个问题:一是国有企业的治理问题,即做实董事会制度的迫切性;二是体制机制问题,即制度细节方面的厘清。

  “在股份制和公司制改革完成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治理结构改革,包括规范董事长、总经理的行权行为,真正解决董事会虚设的问题,依法落实董事会应有责任。”一位国资权威人士说。

  在李锦看来,下一步特别要关注的是,央企一级公司如何进行公司制股份制改制,一些具备条件的国有上市公司如何通过股权、现金、融资等方式实施跨区域的并购重组。

  多位专家表示,推进国有企业整体上市是国企公司制改革的重要方向,有利于解决国企体制机制弊端,通过整体上市可以优化股权结构,解决“一股独大”问题,有利于为混合所有制改革创造条件,有利于为保护中小投资人或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提供制度性保障,有利于国有资本做强做优做大,有利于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有利于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