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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进驻 阳光股份仍处无实控人状态

发布者: 日期:2017-09-13

   昨日,阳光股份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据股权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中信银行将通过CNCB(BVI)间接持有上市公司10.08%的股权。不过,中信银行此番进驻并未改变阳光股份无实际控制人的现状。简单而言,CNCB(BVI)只是接手了原属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工商银行旗下)的股东“阵位”。

  中信银行间接进驻

  公告显示,本次权益变动由两笔交易组成。众佳有限向CNCB(BVI)转让其持有的安富环球100%股份,同时,CNCB(BVI)受让和领有限持有的金祐有限100%股份。从公告披露的股权结构来看,众佳有限及和领有限均由工银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持股,而工银国际投资则是工商银行的全资企业。也就是说,作为工商银行系统间接参股阳光股份的两大平台(众佳有限、和领有限),在经过转让后,将所持股权由中信银行全盘接手。

  交易价格方面,安富环球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810.5万美元、股东贷款的转让对价为250.3万美元,合计约1060.8万美元;金祐有限100%股权的转让对价为3347.7万美元,股东贷款的转让对价为5163.1万美元,总价达8510.8万美元。

  具体来看,安富环球通过尊天环球有限(BVI)间接持有Greater Vision Limited以及丽明有限各40%的股东权益,而后两者又合计持有競日基金(开曼)4%的资本出资比例,競日基金(开曼)则通过其全资子公司领大有限(BVI)的全资子公司EPDP持有阳光股份约29.12%的股份。同样,金祐有限也存在类似的持股路径,对应持有競日基金33%的资本出资比例。因此,转让完成后, CNCB(BVI)通过安富环球间接持有阳光股份约0.47%的股份,通过金祐有限的间接持股比例为9.61%,合计约占上市公司10.08%的股权。

  对此番进驻,CNCB(BVI)表示,入股是其作为专业投资机构根据自身投资策略及财务安排需要而作出的判断,并且不排除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

  “无主”状态依旧

  那么,作为出售方,工银国际投资是何时进驻阳光股份的呢?查阅公告,2015年8月,上市公司原第一大股东RECO SHINEE的唯一股东RECOSIA CHINA PTE LTD与领大有限(BVI)签署收购协议,即领大有限(BVI)斥资约9.83亿元的等额美元收购RECO SHINEE持有的29.12%股权继而成为阳光股份第一大股东。而领大有限(BVI)于2015年5月注册成立,工银国际投资则通过和领有限间接持有领大有限(BVI)33%的资本出资比例。

  至于收购理由,彼时公告称,基于长期价值投资理念,工银国际投资及其他产业投资人与上市公司管理层购买了上市公司股份。阳光股份表示,工银国际投资将成为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者,将为公司在地产金融领域拓展和创新打下良好基础。

  值得一提的是,翻看阳光股份股东榜(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海永磐实业(知名地产商旭辉控股集团全资子公司)以7.34%的持股比例暂列第二大股东。据查,旭辉的吸筹始于2016年底。去年11月至今年1月,旭辉通过上海永磐实业,在三笔买入及一笔卖出操作后,首次达成举牌。此后,上海永磐实业持续加码,今年一季度末其持股比例达到5.64%;而到了二季度末,其持股比例已增至7.34%,并取代北京燕赵房地产成为公司第二大股东。

  事实上,对于外界关注的阳光股份实际控制人认定问题,公司也通过专项法律意见书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公司称,本次权益变动前,工银国际投资、珠海辰阳及冯云枫通过领大有限100%控股的EPDP间接持有上市公司29.12%的股权,并无可能对上市公司的股东大会实现控制,且三方确认,相互无一致行动关系,亦未曾共同谋求上市公司控制权。而此次权益变动后,信银投资(即CNCB控股股东)、珠海辰阳及冯云枫(三方确认互无一致行动关系)仍无能力就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实现共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