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市调控再度升级。22日至23日,短短两天内,共有包括长沙、重庆、南昌、南宁、贵阳、西安、石家庄7个省会城市或直辖市加码楼市调控措施。其中,除西安侧重在销售端控制房价外,其余城市的调控重点都是“限售”,限售年限在2年、3年乃至5年不等。
据上证报25日消息,对照国家统计局上周发布的8月最新房价,此次展开调控的城市呈现环比继续上涨、同比涨幅明显的特征,调控的加码正体现了因城施策的“精准性”,更预示四季度将继续贯彻“哪里房价上涨明显,调控就指向哪里”的方针。而从此轮调控的方向看,主打限售,即剑指“短线炒房”。
梳理各地限售政策:石家庄在限购的同时明确,新购住房(含二手房)5年内不得上市交易;重庆方面,主城区新购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才能上市交易;贵阳规定,在当地购买新建商品住房,3年内不得转让;南宁则是限售升级,在市区(不含武鸣区)法人单位购买二套及以上住房限售2年;南昌要求,全市范围内所有新交易的住宅,须取得不动产权证满2年后方可转让;长沙除限购升级外,规定当地购买的商品房(含二手房),取得不动产权证3年后才能再次出售。
上述城市并非单纯“限售”,还有配套政策叠加。如在此次调控较为严厉的长沙,根据新规,自9月23日起,除新购商品房3年内限售外,长沙市户籍已有一套房的,需要取得首套房不动产权证3年后才能买第二套房,外来户则限购一套,需要出具24个月以上的所得税或社保缴纳证明。此外,南昌的新规具体还包括:在商品住宅销售及转让过程中,实行限房价、限对象、限转让的政策,对“三限房”购房人,自购房合同签订之日起5年内不得转让,限售期相对更长。
同策咨询研究部总监张宏伟指出,按往年调控经验,每轮楼市新规的“间隔期”大约是6至8个月。追溯来看,由去年3月上海“沪九条”开始,到去年10月,大约20个核心一二线城市集中出台调控政策;今年3月,北京出台“3·17新政”又带动部分城市升级楼市调控。现在,又到了调控政策出台的“窗口期”,此轮调控是对此前政策的补充和强化。
同时,新规的出台时机也体现出预期管理的需要。“这次多个城市集体升级调控,可能是为了防范在‘金九银十’的特殊节点,出现楼市进一步上涨的预期。”易居研究院副院长杨红旭认为。中国房地产数据研究院执行院长陈晟也指出:“去年房地产调控政策出台以来,一线热点城市取得明显成效,有人判断楼市调控政策会松动。但是,近两天部分城市出台的新措施,传递了楼市调控不会放松反而可能再度加码的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