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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家信托公司暂停“3:2:10”股票配资、单票配资,还有“王炸”在路上

发布者:中国证券网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8-01-12

    据中证网12日消息,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近日多家信托公司收紧股票配资业务,包括暂停新增有中间级的配资业务、暂停新增单票配资业务。

  业内人士指出,上述举措实质上是下调了目前股票信托的配资杠杆比例。上述两类业务在近年来较为流行,被用于炒股、上市公司大股东增持、员工持股、杠杆收购、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等领域,杠杆比例较高。在近期信托产品作为重要股东的“闪崩股”频现的背景下,上述最新举措值得关注。

  两大“猫腻”股票配资业务

  具体来说,所谓“有中间级的配资业务”,就是在结构化证券投资信托产品中设置劣后级、中间级、优先级,其中最具代表性的是“3:1:8”、“3:2:10”两种模式。实际上,这是一种颇有“猫腻”的“玩法”。根据目前的监管文件,股票信托产品的杠杆比例原则上不超过1:1,最高不得超过1:2,而通过设置中间级则可以规避这一监管。以“3:1:8”模式为例,通过设置中间级,名义上将中间级计入劣后级,但实质是计入优先级,以此打政策擦边球将杠杆比例变相放大至3:9,也就是1:3的比例。“3:2:10”模式更是可以将杠杆变相放大至1:4。中国证券报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上述模式颇为流行。

  所谓的单票配资业务,顾名思义,就是一只结构化信托产品只持有一只股票。这也是2017年较为流行且颇有“猫腻”的“玩法”。根据目前监管规定, 在结构化信托业务中,单个信托产品持有一家公司发行的股票最高不得超过该信托产品资产净值的20%。为了规避这一限制,一些信托公司通常发行一个结构化信托产品,投资于另一个单一信托产品,由该单一信托去买股票。业内人士透露,在一些单票配资业务中,也用了“3:1:8”、“3:2:10”等模式进一步放大杠杆。

  后面还有一个“王炸”

  知情人士指出,一些信托公司近期收紧股票配资业务,一个重要原因就是信托业“严监管”。2017年年末以来,多家信托公司被密集处罚,行业龙头中信信托表态通道业务规模只减不增,近日某信托公司更是宣布暂停开展通道业务,种种现象均印证了信托行业迎来“严监管”,控制规模成为信托行业2018年的发展共识。

  在此背景下,有中间级的配资业务、单票配资业务这类本身就合规性存疑,打擦边球的业务受到了冲击。

  值得关注的是,对场外股票配资影响更大的“王炸”是大资管新规。2017年11月中旬,中国人民银行会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外汇局等部门起草了《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进行征求意见,其中明确规定以下产品不得进行份额分级:(一)公募产品。(二)开放式私募产品。(三)投资于单一投资标的私募产品,投资比例超过50%即视为单一。(四)投资债券、股票等标准化资产比例超过50%的私募产品。

  此外,该文件还对杠杆比例做出严格限制,并明确“中间级份额计入优先级份额”。

  对此,某大型信托公司合规总监认为,根据上述条款,纯投资股票、债券的资管产品均不能分级,意味着目前的场外配资模式不能做了。另一位银行资管负责人亦坦言:“新规出台之后,近几年在市场流行的结构化配资模式将趋于消退,无论是单票配资还是组合配资。”

  尽管目前这一“王炸”还没正式扔出来,并且具体执行有待于相关监管机构进一步出台细则,不过有业内人士指出,在目前的监管环境下,不要对”实施细则”放宽限制抱有太大幻想。某信托公司副总经理就坦言:“大资管新规是对各类资管机构进行规范而寻求的公约数,未来由各监管机构出台的实施细则可能会更严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