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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新规效应显现 一晚7家公司“绊倒”

发布者:投资快报 编辑:九盛资产 日期:2016-07-05

   新规对正在进行重组的上市公司影响显现。7月4日晚间,达意隆(002209)、京城股份(600860)、鹿港文化(601599)、金徽酒(603919)、*ST八钢(600581)、铜峰电子(600237)、慧球科技(600556)纷纷发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公告。其中,达意隆表示“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

  达意隆7月4日晚间披露公告,公司宣布终止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按照公司6月7日公告的预案,公司拟以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刘春河等12名交易对方合计持有的赤子城移动100%股份,交易价格为25亿元,其中,支付现金1.63亿元,发行股份1.52亿股。此外,公司还拟分别向乐丰投资、凤凰祥瑞等多名投资者发行不超过8237.23万股,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用于支付赤子城移动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倘若这一重组成型,公司将切入到移动互联网领域。但公司指出,由于本次交易预案公告后证券市场环境、政策等客观情况发生了较大变化,交易各方认为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条件不够成熟。为保护上市公司和广大投资者利益,经各方友好协商, 一致同意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并协议解除或终止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宜与相关各方签订的有关合同。

  京城股份也在7月4日晚间公告,公司于7月4日上午开了投资者说明会,就终止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有关事项与投资者进行了交流和沟通。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股票自7月5日开市起复牌。此前京城股份于6月30日晚间公告称,经公司与交易对方多次沟通与协商,双方也未能达成符合最新监管要求的交易方案,相关各方协商一致决定终止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时公司承诺,在投资者说明会召开情况公告刊登后的6个月内,不再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有分析人士指出,从上述公告的重组终止原因来看,与重组新政的出台有关系。据重组新政指出,考虑到募集资金的配套性,募集配套资金不能用于补充上市公司和标的资产流动资金、偿还债务。所募资金仅可用于支付本次并购交易中的现金对价,支付本次并购交易税费、人员安置费用等并购整合费用,以及投入标的资产在建项目建设。

  业内人士指出,新政对扶持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市场估值体系理性修复及市场健康运行将起到多方面积极作用。随着新规的出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在配套募集资金规模、重组进程推进等多方面发生多重变化,同时不少重组方案为了能够获得通过而纷纷“改道”,显示新规对重组市场的作用开始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