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9日就《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根据计划内容,到2020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年提高1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万亿元,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据介绍,到2020年,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循环型生产方式得到全面推行,实现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园区循环式改造,单位产出物质消耗、废物排放明显减少,循环发展对污染防控的作用明显增强。城市典型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显著提高,生产系统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的共生体系基本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和再生资源回收实现有效衔接,绿色基础设施、绿色建筑水平明显提升。绿色消费理念在全社会初步树立,绿色产品使用比例明显提高,节约资源、垃圾分类、绿色出行等行为蔚然成风。
在此基础上,新的资源战略保障体系基本构建,资源循环利用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成为国民经济发展资源安全保障重要的来源之一。根据计划内容,未来将鼓励绿色产品消费,大力推动节能、节水、环保、资源综合利用、再制造、再生产品使用,加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实施绿色建材生产和应用行动计划。
未来将以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成渝经济区等城市群为重点,统筹规划和建设区域内工业固废、再生资源、生活垃圾资源化和无害化处置设施,建设跨行政区域的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立跨行政区域的废弃物协同处置信息平台,促进废弃物协同利用和处置。促进报废汽车拆解、危废处理等废弃物跨行政区域流动,实现资质互认,推动废弃物协同处置。
同时,完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推行方案》,率先在电器电子产品、汽车、铅蓄电池、饮料纸基复合包装等领域推行。
【相关报道】
发改委:支持资源循环利用企业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
为全面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推动发展方式转变,提升发展的质量和效益,引领形成绿色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根据“十三五”规划纲要精神,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研究制定了《循环发展引领计划》(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16年8月9日至8月21日。
计划指出,到2020 年,主要资源产出率比2015 年提高1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73%,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资源循环利用产业产值达到3 万亿元。75%的国家级园区和50%的省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
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综合采取补助、贴息、奖励等方式,加大财政资金对循环经济的支持力度,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和使用效益。强化财政资金与社会融资的联动,通过PPP 和第三方服务方式引导社会资本投入循环经济。
创新融资方式。落实绿色信贷指引,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大力发展绿色信贷。支持符合条件的资源循环利用企业申请境内外上市和再融资。积极落实绿色债券指引,鼓励金融机构和企业通过发行绿色债券支持资源循环利用重大项目建设。研究探索赤泥、煤矸石、脱硫石膏等大宗工业固废标准化、证券化的方法,研究上市与循环发展相关的期货、期权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