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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多项政策将年内落地 电力十三五规划有望9月出台

发布者:凤凰财经综合 编辑:九盛投资 日期:2016-08-29

  下半年,能源领域将迎来一系列政策落地。

   8月27日,据《21世纪经济报道》消息,国家能源局透露,正在编制“十三五”电力发展规划,8月份将形成送审稿,争取9月份对外发布。《煤炭深加工升级示范“十三五”规划》已完成征求意见稿,争取8月底发布。并且,国家能源局已印发《关于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部署开工6个方面、24类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全年可完成总投资1.1万亿元。

   据悉,国家能源局在抓紧研究拟订推进能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主要针对当前能源领域产能过剩、效率不高、短板瓶颈等问题。

   在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促进经济稳定增长领域,国家能源局已印发《关于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部署开工6个方面、24类重点建设项目,预计全年可完成总投资1.1万亿元。

   《意见》尚未对外公开,不过据新疆自治区政府网站消息,国家扩大能源领域有效投资重点围绕能源结构调整工程、能源补短板工程、能源惠民生工程等6个方面,开工建设水电、核电、油气管网及储存设施等24类项目,预计总投资约3.2万亿元。其中,上半年预计完成投资约3364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在简政放权方面,国家能源局将做好三类整改。首先,继续取消下放一批行政审批事项,加大向市场放权力度。已完成“新建(含异地扩建)进口液化天然气接收、存储设施项目核准”下放至省级政府论证报审工作。已完成“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核准”合理设定审批层级研究论证工作。对已下放的行政审批事项能否取消进行研究论证,拟于2016年8月底提出进一步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意见建议。

   其次,做好中央指定地方实施的行政审批事项取消和下放工作。已完成取消“开办煤炭企业审批”事项的论证上报工作。全部火电项目和非跨境、跨省(区)电网项目均下放地方政府,仅保留500千伏及以上跨境、跨省(区、市)及特高压电网项目核准。

   为加强后续监管,印发了《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强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监管工作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做好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规划建设有关工作的通知》,确保电力项目核准权限下放后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强化,保障电力安全稳定供应。

   第三,做好已清理规范的中介服务事项的落实工作。已完成“承装(修、试)电力设施经营场所、专业试验室(场、厅)、净资产、工程收入、主要设备及机具审查”和“国家规划矿区内新增年生产能力120万吨及以上煤炭开发项目申请报告编制”的中介服务清理工作。

   此外,国家能源局还透露,已经完成“供电营业许可证”与“电力业务许可证(供电类)”实现“两证合一”相关事项的论证上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