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苏州银行”)对外发布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由此其有望成为又一家登陆A股市场的城商行。
《经济参考报》记者通览招股书发现,苏州银行报告期(指2013年、2014年、2015年及2016年上半年,下同)内,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呈现“双升”,且最近两年集中处置了27.61亿元不良资产。此外,苏州银行报告期内还存在因乱收费、漏缴税被处罚和诉讼未了结等问题。
立足苏州深耕细作
以小为美
招股书显示,苏州银行是在原苏州市区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清产核资的基础上,由46个企业法人和3449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全国第一家也是唯一一家由农商行改制的城商行,也是苏州地区唯一一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城商行。
《经济参考报》记者注意到,苏州银行报告期内实现了快速发展,各期实现的营业收入分别为45.09亿元、58.09亿元、69.18亿元和37.19亿元,当期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5.98亿元、17.60亿元、18.15亿元和10.54亿元。截至2016年6月30日,苏州银行下设8家分行,机构网点155家,资产总额为2616.65亿元,贷款及垫款总额为1009.60亿元,存款总额为1631.65亿元,股东权益总额为202.88亿元。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发放贷款及垫款规模,苏州银行在报告期内均实现了较快增长。
值得肯定的是,苏州银行近年来始终秉承“服务中小,情系市民,为区域经济发展做贡献”的理念,坚持“以小为美、以民唯美”的战略思想,探索出了一条独具中小城市商业银行特色的发展道路。事实上,苏州银行的发展颇具地域特色。财务报表显示,截至2016年6月30日,苏州银行贷款及垫款100%投放在江苏地区,其中投放在苏州市的贷款及垫款总额占近七成。相应地,截至2016年6月30日,苏州银行不良贷款亦主要集中在苏州市,该地区不良贷款占不良贷款总额的86.63%。鉴于此,苏州银行坦言,如果地区出现较大规模的经济衰退,该行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受到不利影响。
两年内集中处置
27亿债权卖了9亿
尽管苏州银行近几年发展较快,但在报告期内仍出现了不良贷款余额和不良贷款率“双升”的态势。苏州银行对此坦言,报告期内受宏观经济下行影响,该行部分借款人财务状况恶化,导致不良贷款余额有所上升。
苏州银行披露,报告期各期末的不良贷款余额分别为4.82亿元、9.84亿元、13.25亿元和14.69亿元,呈现不断上升态势;与此同时,苏州银行的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88%、1.37%、1.48%和1.45%,除今年上半年出现略降外,总体呈现不断攀升的态势。
从贷款类别看,苏州银行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4.41亿元、7.60亿元、9.85亿元和11.99亿元,公司贷款的不良率分别为0.99%、1.33%、1.44%和1.63%,均呈现持续上升的势头。进一步从行业划分来看,苏州银行制造业公司贷款的不良余额报告期各期末分别为1.70亿元、4.94亿元、7.10亿元和7.37亿元,占不良公司贷款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8.55%、64.97%、72.12%和61.48%,不良贷款率分别为0.90%、2.10%、2.73%和3.11%。苏州银行在分析该行制造业不良贷款余额较高的原因时指出:一方面,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制造业困难现象仍将持续;另一方面,信用风险环境复杂,部分债务企业通过成立新公司转移资产逃废债务、恶意处置抵质押资产抗辩银行债权、恶意虚假诉讼转移资产甚至恶意破产等现象增多。
据苏州银行招股书披露,该行报告期内一共发生9笔不良资产处置,且均发生在最近两年内(2014年12月至2016年5月),处置的不良资产债权金额合计为27.61亿元,而转让价格仅为8.97亿元。其中,2016年5月20日,一笔债权金额为83926.26万元的不良资产转让价格仅为27600万元。而仅2015年,苏州银行就处置了7笔不良资产,合计17.34亿元的不良资产债权转让价格仅为5.62亿元。
值得关注的是,已成功上市的江苏银行在IPO信息披露时对该行自成立以来的不良贷款处置总额进行了充分的详尽披露,且对部分不良贷款的处置价格、评估价值进行了分析。相比之下,苏州银行并未提及该行自成立以来的不良贷款处置总额,仅披露了报告期内发生的不良贷款处置情况。
报告期内遭9起行政处罚
与此同时,记者注意到,苏州银行在报告期内遭受了9起行政处罚,涉及罚款金额合计近70万元,其中包含因乱收费、漏缴税等被行政处罚的案例。
苏州银行招股书称,根据江苏省物价局于2014年5月16日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14]苏价检案023号),本行苏州分行元和支行、苏州分行相城支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支行因存在强制收费、只收费不服务少服务的行为,被江苏省物价局处以违法所得28万元罚款。招股书还称,根据盐城市大丰地方税务局于2014年5月15日出具的《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大地税罚[2014]70号),本行大丰支行因2011年度至2013年度不缴、少缴房产税、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行为被处以不缴、少缴应纳税款50%的罚款,共计23439.11元;本行大丰支行因2011年度至2013年度少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的行为被处以少代扣代缴税款50%的罚款,共计58870.99元;上述罚款共计82310.10元。此外,苏州银行吴江支行因在《吴江日报》上刊登的10期理财产品广告无风险提示,被苏州市吴江工商行政管理局处以责令改正并罚款4万元。
苏州银行及其律师认为,上述行政处罚的罚款总金额占该行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非常小且均已缴清,上述行政处罚未导致重大后果,不会对该行的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此同时,苏州银行在招股书中还“自揭家丑”,披露了3起尚未了结的诉讼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