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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监会重典治市:顶格处罚个别屡犯不改机构

发布者:上海证券报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7-09-19

   自今年上半年出台“1+4”系列文件以来,保监会加大风险防控的同时,加码整治市场乱象。记者昨日从保监会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通过自查、专项检查、加大处罚力度、完善监管制度等手段,上半年保监会系统共对306家保险机构和447人实施行政处罚,罚款6369万元。下一步,保监会坚持“双罚制”原则,将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乱象问题的惩处力度。

  数据显示,乱象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保险公司自查发现问题1131个,涉及金额982亿元;监管部门专项检查发现问题2300余个,涉及金额近10亿元,市场乱象问题及风险得到了有效的揭示。

  防风险治乱象同步推进

  新闻发布会上,保监会财会部副主任郭菁与保监会稽查局副局长杨玉山给出了阶段性整治的成绩单。

  记者了解到,上半年保监会主要防范九大领域的风险,包括流动性风险、保险资金运用风险、战略风险、新业务风险、群体性事件风险、底数不清风险、资本不实风险、声誉风险。针对不同的风险类型,保监会都有针对性的出台相关的监管制度。

  在谈及防范底数不清的风险时,郭菁给出的一组数据表明,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仍有待提高。数据显示,保险公司从资产、准备金、资本、风险综合评级和信息披露5个方面,进行偿付能力数据真实性自查,共发现601个问题,其中人身险公司330个、财产险公司258个、再保险公司13个。

  除了防范风险外,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保监会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杨玉山介绍,整治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针对保险市场主体在偿付能力、产品开发、业务经营、资金运用等方面存在的乱象问题,部署保险机构开展了8项自查工作。

  事实上,除了自查外,上半年保监会还组织开展市场乱象整治专项检查,包括农险承保理赔专项检查、车险业务专项检查、全国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检查、保险专业中介机构业务财务真实性合规性检查。

  针对专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保监会处罚力度明显加大,重大行政处罚次数明显增加,其中禁止4人进入保险业,责令13家保险机构停止接受新业务。

  治乱象坚持“双罚制”

  同时,保监会也通过出台一系列文件来持续推进。

  郭菁表示,保监会将以风险为导向,紧盯行业风险点,进一步加强保险业风险防控,维护金融安全,化解存量风险,严控增量风险,严守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据他透露,保监会正研究建立保险保障基金向保险公司提供紧急流动性安排的制度,并向社会发布《关于2016年保险公司投诉处理考评通报》,研究建立保险消费风险提示制度,加强保险消费风险提示。

  而在整治市场乱象方面,保监会已经制订了明确的计划。杨玉山介绍,针对已部署尚未结束的自查工作,督促保险机构深入排查,及时查明存在的问题。同时,严格按照有关专项检查工作方案部署,组织实施监管检查,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净化保险市场环境。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在对公司自查整改报告进行全面审核的基础上,保监会将通过督导、谈话、通报、抽查等监管手段,并组织开展“回头看”,确保违规问题整改到位,推进公司合规经营。

  对于整改不力的保险公司,等待他们的将是严肃的惩处。杨玉山进一步解释,坚持“双罚制”原则,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乱象问题的惩处力度。对个别影响恶劣、屡犯不改的机构,采取顶格处罚。强化人员问责,特别是加大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处罚力度,推进实施高管人员任职资格取消或市场禁入措施。

  “此外,还要建立保险领域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将处罚情况记入市场主体信用档案,使相关责任主体在其他领域也受到限制。对于违法犯罪行为,坚决移送司法处理。”杨玉山强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