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6日从国家统计局获悉,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2)》和《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核算方法》的规定和要求,经核算,2016年全国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为30785亿元,比上年增长13.0%(未扣除价格因素,下同),比同期GDP名义增速高4.4个百分点;占GDP的比重为4.14%,比上年提高0.17个百分点。2016年文化及相关产业保持平稳快速增长,比重稳步上升,对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平稳健康可持续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按行业分,2016年文化制造业增加值为11889亿元,比上年增长7.6%,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38.6%;文化批发零售业增加值为2872亿元,增长13.0%,占9.3%;文化服务业增加值为16024亿元,增长17.5%,占52.1%。
按活动性质分,文化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9655亿元,比上年增长15.1%,占文化及相关产业增加值的比重为63.8%;文化相关产品的生产创造的增加值为11130亿元,比上年增长9.5%,占3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