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府新闻办9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工商局副局长钟民介绍了上海率先建立部门联动协调机制、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相关情况,以及新出台的《关于促进本市新兴行业加快发展完善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的意见》(简称《意见》)。
据介绍,近年来,在上海市“四个中心”建设和经济转型发展过程中,大量新兴行业不断涌现。为了支持新兴行业发展,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等六个部门一起起草了《意见》。 《意见》发布后,上海市各相关部门将进一步深化改革,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信息沟通、联席会商、协调服务机制,为上海市新兴行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
目前,作为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六个部门已梳理200多个新兴行业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名称表述以及行业分类,形成了《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2017版)》,将于近期发布。《目录》将成为上海市政府部门对新兴行业企业进行管理和服务的标准,使新兴行业企业在市场准入的各个环节和经营的各个阶段都能得到认同,切实解决新兴行业企业“身份认证”等难题。今后,随着新兴行业的不断增多,《目录》还将动态调整。
《意见》明确了支持新兴行业发展的三项工作原则:一是坚持问题导向。聚焦解决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新产业经济发展面临的问题,完善问题发现、解决机制,把握重点、攻克难点,着力破解制约“四新”经济发展的瓶颈问题。二是坚持需求导向。积极关注产业热点和企业需求,尊重企业首创精神,注重将市场和企业需求转化为普惠性的政策措施,加强经验总结,完善长效机制。三是坚持协同推进。围绕促进“四新”经济发展,强化部门协同,建立会商机制,加强协调配合,明确行业准入指引。
此外,《意见》还强调联动协调,形成推动合力;强调动态长效,顺应发展需求;强调普惠支持,鼓励规范发展。《意见》明确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上海市发展改革委、上海市经济信息化委、上海市科委、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地税局、上海市统计局等部门组成,负责协调解决新兴行业分类、经营范围规范表述等问题,研究制定《上海市新兴行业分类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上海市工商局,上海市工商局根据企业需求适时召集联席会议并承担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
《意见》首创了部门联动协调机制,由部门间联席会议确定新兴行业分类标准,政府各部门统一执行一个标准。通过建立一个机制,批量确定新兴行业分类标准,实现过去个案式的支持向普惠性政策支持的跨越。由联席会议确定《目录》,有利于保障政府管理和服务的有序统一,确保各项政策有效落实,鼓励新兴行业规范发展。
《意见》明确,各部门要加强问题研究,关注新兴行业发展,深入了解企业需求,广泛听取意见建议,对于超出《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划分标准的新兴行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可向联席会议提出纳入新兴行业管理以及行业分类的建议,由联席会议审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