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0日,证监会并购重组委2016年第44次会议审核结果显示,天晟新材(300169.SZ)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未获通过。
重组委审核意见如下:2015年12月,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和董事长吴海宙与本次交易对方签署了关于约定本次重组期限的协议,申请人未披露上述协议,不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四条的规定。
值得注意的是,天晟新材本次重组已于4月底获得证监会有条件审核通过,这也意味着其将经历“回炉重申”。这种现象不仅是年内首例,在过往记录中也十分罕见。
上周,21世纪经济报道曾独家报道《天晟新材“回炉重申” 关键时刻举报成主因》。除了关键时刻遭举报,天晟新材此番并购重组标的属于第三方支付类资产,不仅属于正在审核趋严的跨界并购,也触及市场传闻中重组受限的互联网金融行业。
“最近一次与天晟新材类似的案例应该是武昌鱼,第一次获有条件通过,第二次上会就被否了。”北京某资深投行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这种情况非常少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