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印发关于提升水泥质量保障能力的通知,通知强调,作为大宗原料生产企业,水泥生产企业要认真执行国家强制性产品标准,确保出厂产品质量达标,同时要确保出厂产品质量性能稳定,在明晰产品组分结构和提高组分结构一致性上下功夫。
通知还强调,水泥生产企业,不管是有自产熟料的,还是无熟料产能的,均要开展质量提升行动,增强水泥质量保障能力,确保出厂水泥产品达标合格、稳定可靠。水泥检验验证机构要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水平,为行业量值传递、量值溯源,以及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建设提供有力支撑。有关行业组织要引导水泥生产企业,自觉履行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增强责任担当,补齐业内质量技术基础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