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从国家发改委获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商务部印发《2017-2018年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旨在做好2017-2018 年清理工作,突出清理重点,明确清理要求。
工作方案提出清理范围和重点,包括清理设置不合理和歧视性的准入和退出条件;定经营、购买、使用特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对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实行歧视性价格和歧视性补贴政策;限制外地和进口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或者阻碍本地商品运出、服务输出;排斥或者限制外地经营者参加本地招标投标活动;强制经营者从事《反垄断法》规定的垄断行为。
工作方案还要求,要加强反垄断执法。反垄断执法机构要在清理期间加大执法力度,查处并公开典型的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案件,形成执法威慑力,推动政策制定机关认真开展清理工作。对违反《反垄断法》构成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的,要向政策制定机关的上级机关发出执法建议函,督促政策制定机关纠正相关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