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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屉协议普遍存在 IPO对赌“名亡实存”

发布者:证券时报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7-12-27

    企业在谋求上市之前,会引入新的投资人。投资人为了保障资金安全,往往会要求拟上市企业与其签订对赌协议,以便谋求特殊股东权利,最为常见的条款有业绩对赌和上市时间对赌。

  强监管的大背景下,首次公开募股(IPO)对赌协议在明面上已经不见踪迹,拟上市企业在披露招股说明书阶段就会明确表示,相关对赌已经解除。但在实际操作中,对赌协议并未被真正清理,处于“名亡实存”的境况。业内人士表示,对赌具有普遍性,且已形成惯例,双方通过签订中止协议来规避审核雷区,但诸多拟上市企业选择不对外披露这一环节。

  上会前集体清理对赌

  企业在谋求上市之前,会引入新的投资人,这就是常说的Pre-IPO。而此时,投资人为了保障资金安全,会要求与拟上市企业签订对赌协议,谋求特殊股东权利,最为常见的条款有业绩对赌和上市时间对赌。

  业绩对赌是要求拟上市企业在一定时间的净利润达到某一标准,上市时间对赌是约定在某一时间点实现上市的目标。若未完成既定目标触发对赌条款,拟上市企业需进行现金补偿或回购股份等。此外,对赌协议还可能会有一票否决权安排、企业清算优先受偿等条款的存在。

  签订对赌协议是市场行为,企业为了引进投资,投资人为了自身利益,法律条文并无明确的禁止性规定。但对于要上市的企业,法律法规要求其股权结构清晰稳定,对赌协议的存在对此不利。与此同时,证监会在各类保荐人培训中也多次要求,对赌协议必须在上市前进行清理。对赌协议,已实质性成为上市的禁区之一。

  因此,如今可以看到的情况是,大批拟上市企业在招股材料中披露,之前存在对赌情况,但现在已经完全解除。

  最引人关注的当属三只松鼠,该公司今年4月首次向证监会正式提交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今年10月底进行了预披露更新。根据两个版本的材料可知,三只松鼠在引入NICE GROWTH LIMITED等三家投资人时,签署的相关投资协议中存在特殊权利安排。

  2015年12月17日,各方签订了附条件终止上述特殊权利安排的协议,约定若24个月内没有实现合格上市,特殊权利自动恢复效力。在今年的8月1日及9月23日,三家投资人与三只松鼠签署协议或出具声明,放弃了特殊权利。三只松鼠在更新后的招股说明书申报稿中明确表示,与股东之间的特殊权利安排已经全部合法、有效地解除。自此,三只松鼠完成了对赌协议的清理。

  即将正式登陆中小板的伊戈尔,也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对赌协议清理情况。在上市之前,伊戈尔曾与多个投资方签订过对赌协议,如在2010年引入安格视公司、启成亚太等投资人时,约定若不能在2013年底上市,需要履行回购义务;在2015年又与邓国锐、张泽学等约定,若公司不能在2020年6月30日前上市,原股东需要回购。

  在今年8月及10月,伊戈尔与多个股东签署协议,约定终止上述对赌条款,同时表示对赌协议已经真实彻底解除,不存在其他替代协议安排。11月10日,伊戈尔首发申请获证监会审核通过,12月1日获得正式核准的批文。

  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通过检索多家上市公司招股说明书全文发现,上述情况并非个案,多家公司在以往引入投资人之时签订了涉及业绩承诺、上市时间承诺的对赌协议,又在上市前夕宣布已经解除上述协议,完成了对赌的清理。

  对赌协议“名亡实存”

  但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对赌协议仅完成了表面的清理。

  “接受过私募投资的一般会有对赌安排,很多都会在报材料时终止,是不是有抽屉协议(私下安排)就不好说了。”面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的提问,某知名律所的专业人士回答得很谨慎。另有私募机构人士Y明确告知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对赌协议的存在具有普遍性,虽然上会材料里披露已经解除,但实际还是有的,其还表示“这是惯例”。

  以此为常规业务的一位投资机构人士S向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解释了具体的操作手法,在上会材料中披露解除协议以符合监管要求,但在私下另行签署了中止协议,约定在上会期间中止对赌协议的履行,但是一旦上市申请被否决或者撤回了上市材料,对赌协议将重新恢复效力。

  如实披露“中止”协议这一环节的公司非常稀少,今年初已经顺利上市的拓斯达是一例。2013年11月,在引入兴证创投时,拓斯达3名主要股东与其签订了对赌协议,约定了业绩承诺、退出安排、优先清算、一票否决等特殊股东权利。2015年6月,兴证创投又与3名主要股东签订协议,同意在公司向证监会申报上市材料并被受理之日起,中止对赌条款的执行,成功上市后终止执行,但是若首发申请未获通过,对赌条款将恢复效力。

  “有些项目是如实将上述情况进行了披露的,但有的券商非常谨慎,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只披露解除协议,并不提及中止协议的存在。”上述投资机构人士S进一步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另有资深投行人士也表示,“对赌协议都是公开解除,但是私下还是要有的。”

  综合对多位业内人士的采访可知,签署对赌协议的目的,还是为了尽快上市以获取丰厚盈利。如果顺利上市,企业、投资人的利益都可达到最大化。如果未能在约定期限内顺利上市,对赌条款也并不一定会被触发,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仍会以协商为主。

  “投资人是为了多赚钱,即使触发对赌条款,也要看具体情况。”S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表示,“如果按协议进行回购,现在通常的年化收益率在10%左右,比上市后的回报差远了。”因此,到了约定期限未完成上市,如果遇到的障碍并非不可克服,投资人依然有等下去的耐心。

  “具体操作要看项目本身,等七八年的情况也是有的。”Y对证券时报·e公司记者说,“但投资人肯定会保留对赌条款约定的权利,不太可能真正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