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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证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职责 拟设5.5亿专项赔付基金

发布者:中国证券报 王维波 编辑:九盛投资 日期:2016-06-28

   兴业证券6月27日晚发布公告称,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赔付发生后将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根据公告,为保护投资者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稳定,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公司将对依法承担的责任主动进行先行赔付,拟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投资者损失。同时,公司将做好向欣泰电气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的追偿工作,以及内部责任追究。公司将进一步强化对IPO发行保荐项目的合规风控意识,严格内控内核工作,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

    6月13日,兴业证券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因公司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根据有关规定,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6月18日,公司公告称,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被立案调查相关事项的问询函。根据问询函,因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公司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要求核实并披露立案调查对公司的影响,包括暂停保荐及财务顾问业务、相关赔偿责任对公司经营和业绩的影响等,并就上述事项进行风险提示。

    6月21日,兴业证券在回复上交所问询函时称,欣泰电气因虚假陈述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公司作为保荐机构涉嫌未按规定履行法定职责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该事件给公司带来的影响包括,对保荐业务和财务顾问业务的影响。立案调查期间,中国证监会暂不受理公司作为保荐机构的推荐,暂不受理相关保荐代表人具体负责的推荐,暂不受理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的文件;对公司业绩的影响。预计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在立案调查期间将受到影响,投资银行业务当期收入可能减少。公司正积极与监管机构及相关部门协商拟订投资者先行赔付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