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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业反洗钱法规将出台 券商在港子公司监管趋严

发布者:证券时报网 编辑:九盛投资 日期:2016-11-02

   今日,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在上海召开内地与香港跨境机构监管合作研讨会,有参会人士透露,监管层特别提到了反洗钱问题,针对证券业反洗钱监管的新法规有望出台。此外,加强中资券商在港子公司的融资业务监管、限制返程设立机构也被提及。

   内地证券业反洗钱有望出台新规

   “监管层将与央行合作,加强反洗钱监管,相关新规有望出台。”上述参会人士表示。

   据了解,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颁布十周年。在中国人民银行的积极推动下,我国反洗钱工作在制度建设、各部门协调配合、反洗钱监管、资金监测、案件查处、人员队伍建设等方面都取得了积极成效。随着2007年《反洗钱法》的实施,证券期货业和保险业金融机构正式纳入我国反洗钱监管的范围。

   2014年4月,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实施了《证券公司反洗钱工作指引》,强调了客户身份识别和风险等级划分制度,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等制度,券商陆续开始参与反洗钱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数据报送试点。

   业内人士表示,现阶段,我国证券行业的许多违法犯罪活动,往往与洗钱有直接的关联,证券行业洗钱活动更具隐蔽性,并且常常与内幕交易、操纵市场、老鼠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联系在一起。全球加强反洗钱监管的趋势非常明确,金融机构正面临更严格的监管、审查以及不断攀升的合规管理成本。

   据统计,最近十年以来,中国人民银行系统累计向侦查机关报案或移送线索近万件。2015年,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发现和接收可疑交易线索5893份,其中:接收金融机构重点可疑交易报告5267份,同比增长6.6%;筛选后对764份线索开展反洗钱调查,同比增长26.5%;向侦查机关移送线索1540起,同比增长67.4%;协助侦查机关对1494起案件开展反洗钱调查,同比增长61.5%。

   此外,据该参会人士透露,有监管部门领导指出,将加强改进券商在港子公司监管,防范跨境金融风险,从严管理融资放贷业务,同时限制其返程设立机构,未来将采取备案制度,不允许在内地非法招揽客户。

   香港证监会加强反洗钱监管

   反洗钱涉及跨境监管,对证券业反洗钱监管来说,香港证监会也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

   据了解,香港证监会于2009年9月发布《防止洗黑钱及恐怖分子筹资活动的指引》,2012年4月1日起,再发出《打击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及《防止洗钱及恐怖分子资金筹集的指引》取代2009年的指引文件。

   反洗钱一直是香港证监会的监管重点之一,值得借鉴的是,2014年,香港证监会曾对某中资券商在港子公司开出600万港元罚单。中资金融机构在海外频陷“洗钱风波”,银行占比最高。

   9月29日,美联储在其官网发布了对中国农业银行[-0.32% 资金 研报]及其纽约分行的执法公告,表示农行纽约分行在遵守美国反洗钱法规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并限期60天整改。此前,中国银行[-0.59% 资金 研报]米兰分行、中国工商银行[-0.45% 资金 研报]马德里分行也因涉嫌洗钱案在当地接受调查。

   近年来,证券行业反洗钱监管力度正在加大,内地与香港监管的互动也在增加。“两地监管部门将加强监管和稽查的合作,包括打击洗钱。”上述参会人士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