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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加强城轨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

发布者:上海证券报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8-03-21

    无论是城市轨道交通基建项目投资,还是城轨车辆投资,都要量力而行、按需而投的思路日渐清晰。发改委20日在其官网发布《关于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要求加强产能监测预警,避免盲目投资,并严控城轨车辆新增产能。

  《通知》规定,城轨车辆产能利用率低于80%的地区,不得新增城轨车辆产能;企业申请建设扩大城轨车辆产能项目,上两个年度产能利用率均应高于80%。交通领域专家向上证报记者表示,城市轨道交通基建和车辆设备投资,都应与区域发展和市场需求相匹配,否则必然会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导致行业产能过剩。因此,发改委及时给城市轨道产业念起了“紧箍咒”,促使企业投资量力而行是今后的一个趋势。

  《通知》要求,各地要加强城轨车辆投资项目监管,有效预防和化解产能过剩,首先是加强产能监测预警,建立产能信息报送制度。各地要建立产能监测体系,对本地区、本企业的城轨车辆制造、组装和牵引、制动、信号系统产能等情况进行调查,包括已建成、在建、规划建设的产能规模,以及工程建设进度、产品产销、产能利用率等情况,于每年3月底前报送国家发改委。

  《通知》强调,在严控新增产能的前提下,积极调整优化产业布局,推动产能向产业基础扎实、配套体系完善、竞争优势明显的地区聚集。

  各方面要按照“转型、整合、转移、退出”的思路,积极调整现有城轨车辆制造、组装企业业务结构,推动一批企业逐步转向城轨车辆的架修、大修和维保业务,推动一批企业进行区域优化整合、压缩产能规模,推动一批企业开展国际产能合作、积极探索产能转移途径,推动一批企业发展绿色智能交通等新兴业务。

  资料显示,目前全国城市轨道交通在建里程规模超5000公里,每年完成固定资产投资近4000亿元。同时,一些问题和风险也暴露出来。部分城市对城市轨道交通发展的客观规律认识不足,对实际需求和自身实力把握不到位,存在过度超前建设、建设规模过于集中、财政资金不到位等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地方债务负担。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改委正在相关地区就调整城市轨道交通建设申报条件细则征求意见,拟将申建地铁城市的财政收入、G D P、人口等门槛同时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