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从工信部获悉,工信部公开征求对《3000-5000MHz频段第五代移动通信基站与其他无线电台(站)干扰协调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的意见。意见稿提出,相关单位在3300-4200MHz和4500-5000MHz频段内申请设置和使用5G基站及其他无线电台(站)时,应 当按照本规定开展干扰协调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无线电管理机构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开展必要的干扰协调工作,依法进行无线电台(站)设置使用许可,发放无线电台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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