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日,不少基金公司收到证监会的最新产品申报要求,要求拟任基金经理与督察长承诺产品不存在“挂名”行为,已经进入申报环节的产品则需补充这一材料。
上周日晚间,基金君曾报道《产品越来越多!“挂名”基金经理问题凸显》,其中谈到,随着产品数量越来越多,迷你基金大批出现,基金经理的“挂名”问题正成为基金经理与基金销售之间越来越显著的矛盾。虽然基金经理“挂名”是明确的违规行为,但在基金业内这一现象却一直存在。本周一该报道在《中国基金报》也进行了刊发。周二,监管部门就出台了相关监管政策。
“我听说这个政策是证监会周一晚上决定的,周二开始让各家基金公司落实。”有业内人士昨日向基金君表示。
据业内人士介绍,以往在新基金产品申报时,其实基金公司也需要作出相关承诺,基金经理需勤勉尽责做好基金投资。但是昨日,证监会对基金公司又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单独对“挂名”问题作出承诺,同时要求拟任基金经理与督察长都必须承诺不存在挂名情况。
该消息一出,就有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一要求对业内是个好事儿,通过这一明确的规定,可以减少业内基金公司打擦边球的空间和动力,有助于提升行业规范化运作水平。
更易将产品销售出去,但是基金公司承担的是公司品牌不诚信的代价。”同时,基金经理在挂名后还将承担一系列风险,如果基金业绩不佳或出现踩雷情况乃至该基金遭受监管处罚,都将直接影响到挂名基金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