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第一个关于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指导性文件,对加强我国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推动实现健康老龄化具有重要意义。
据了解,2018年,我国人均健康预期寿命仅为68.7岁,老年人平均有8年多的时间带病生存,患有一种以上慢性病的比例高达75%,患病人数接近1.9亿,失能和部分失能老年人超过4000万。为解决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健全、有效供给不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等8部门印发了《意见》。
《意见》按照老年人健康特点和老年人健康服务需求,提出要构建包括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意见》提出了三项具体量化工作指标:一是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是80%以上的综合性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成为老年友善医疗卫生机构;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护理床位占比达到30%。这三个目标指的都是到202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