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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局敦促煤矿复工复产 保障煤炭稳定供应

发布者:澎湃新闻网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20-02-07

 2月5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在京召开应对疫情能源供应保障电视电话会议。对于煤炭供应,会议强调“统筹疫情防控和煤矿生产,加快组织煤矿复工复产”。要优化调运组织和产运需衔接,做好疫情严重地区、京津冀以及东北等地区的煤炭供应,给予煤炭运输绿色通道支持,严禁以各种名义设卡设限,影响煤炭正常流通。
  上述会议要求,在电煤库存水平较低、电力供需紧平衡的地区,做好相应预案,必要时可对高耗能企业采取有序用电措施。作为配套文件,国家能源局煤炭司2月5日发函要求“中央企业和省属国有煤炭企业要发挥带头作用,抓紧明确下属煤矿复工复产日期,做细做实复工复产方案。”文件还特别提出“当前电煤库存低、煤炭产量恢复慢的黑龙江、吉林、云南、四川、山东等地区要进一步采取切实可行措施,加快增加省内煤炭产量。”

  煤矿节后复工复产正遭遇新冠肺炎疫情下企业延迟开工、交通受限的尴尬。据市场机构卓创资讯分析,春节过后,仅以铁路运输为主的国有大矿维持正常生产,其余多数煤矿均延迟复工复产时间至正月十五以后,煤炭生产受到一定影响,供应整体偏紧,外加跨省公路运输受一定管控,内陆地区多数电厂电煤库存出现紧张现象,煤价表现坚挺,部分地区价格稳中有涨。
  虽然产地大矿也在积极组织生产,但是从产地的实际复产情况来看,进度仍相对缓慢。据卓创消息,近日内蒙古鄂尔多斯地区公布了一批保供复工复产的煤矿名单,合计产能14700万吨,约占内蒙古煤炭总产能的17%,占鄂尔多斯煤炭总产能的27%。因鄂尔多斯境内煤矿工人数量较少,现在产煤矿均不能满负荷生产,单日产煤总量318700吨。卓创从部分煤矿调研了解到,虽然有关部门要求煤矿加快复产进程,但因生产一线的外地工人无法返程,煤矿暂时无法复产,具体复产日期仍有待观望。
  陕西方面,截至2月2日,榆林地区在产煤矿共13家,涉及煤炭产能12820万吨,主要以大型国有煤矿为主,据卓创核算数据显示,榆林核定煤炭总产能在3.2亿吨左右,目前复工煤矿产能占榆林煤炭总产能的比重为40%。
  下游以山东地区电厂为例,目前主力电厂正常开工,经过春节假期的消化,电厂电煤库存下降至15天左右,部分库存偏低的电厂节后急需补库。因山东地区电厂电煤来源主要是陕西煤和山西煤,其中部分电厂陕西煤主要通过汽运到厂,因煤矿复产缓慢叠加运输受限,2月份电厂采购价格出现上涨。
  燃“煤”之急在部分地区已有所显现。据兖矿集团消息,2月3日中午12时,200多辆满载煤炭的车辆从兖矿陆续驶出,紧急驰援山东魏桥创业集团。山东魏桥创业集团热电厂承担着滨州市主城区及邹平市、惠民县、沾化区、北海开发区等县区的城市供暖任务,供暖面积达2700万㎡,居民近30万户,超过100万人。同时,魏桥集团下属向尚服饰公司为山东省疫情防治重点医疗用品生产企业,承担着生产抗菌口罩的重要防疫任务。
  兖矿集团在2月2日晚接到山东省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保障组紧急驰援通知后,连夜安排生产、清洁、运输等有关事宜。在做好疫情防控基础上,夜间开始组织生产,确保煤炭供应。由于受疫情防控影响,山东高速已禁止车辆上路,部分地区禁止外来人员出入。为此,兖矿与上级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为运输车辆办理“战疫情保畅通通行证”。
  连日来,国家层面已多次强调要保证电煤供应稳定,敦促各生产企业积极复产复工。
  数天前的2月1日,国家能源局曾下发《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煤炭供应保障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煤炭供应“保障复工复产进度”,国家有关部门将对复工复产进度慢、保障煤炭稳定供应不力的地区进行重点指导和督促检查。同时要求行业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及“基准价+浮动价”定价机制,严禁在合同约定以外随意涨价,严禁以各种理由不履行中长期合同,严禁限制煤炭外销。
  2月2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的中央应对疫情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作出部署,“加强生活必需品供应,尽快组织粮油及食品加工、能源等重点企业复工生产,建立重要物资供应绿色通道,优先安排电煤、粮食、蔬菜等重点物资运输。”
  另一产煤大省贵州于1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煤矿复工复产全力以赴保障电煤供应的紧急通知》(黔能源煤安〔2020〕4号),要求煤矿企业在疫情防控的前提下科学组织复工复产,力争在2月3日前以本地工人为主的煤矿,2月10日前煤炭产能大、智能化机械化和安全生产水平高的煤矿复工复产,2月20日前全省正常生产建设煤矿符合条件的均复工复产。针对煤矿企业人员较多、场所密集的特点,该省2月3日下发关于做好煤矿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煤炭行业管理部门和煤矿企业按照地方党委政府的要求,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统筹兼顾、严格标准,做到安全生产没把握不复产、疫情防控没把握不复产。
  贵州同时提出认真分析研判电煤保供形势,迅速采取措施确保电煤稳定供应。针对桐梓、大方、发耳、盘南4家电厂存在严重偏低的问题,立即派驻工作组到电厂开展实地督促指导。针对纳雍、塘寨等电厂煤源不足的问题,及时研究调整盘江煤电集团60万吨应急存煤,要求全省煤炭企业必须服从省政府和各市(州)政府统一调度,其存煤、生产的动力煤原则上全部供应省内火力发电企业,疫情防控期间供应的电煤视同为电煤中长期合同任务量,价格执行电煤合同价,并享受政府对电煤的相关奖补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