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日前发布的《关于2020年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下称《通知》)总体延续了2019年相关政策思路,从推进平价上网项目、推进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落实电力送出消纳条件等方面,结合行业发展新情况进行了调整完善。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中心研究员时璟丽表示,“十四五”规划期间可再生能源电价补贴会退出,在技术进一步融入电力市场、关键政策机制设计等方面,还面临着不小的挑战。预计“十四五”期间风电新增装机达到1亿千瓦到1.5亿千瓦,光伏达到2亿千瓦到3亿千瓦的规模。
明确风光统筹消纳成为政策的特点之一。以光伏为例,需国家财政资金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参照2019年建设方案有关要求执行,即户用光伏不参与补贴竞价,只有2020年新建的需要国家补贴的光伏发电项目参与补贴竞价。
据记者了解,2020年新建光伏发电项目补贴总额为15亿元,其中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10亿元用于补贴竞价项目(包括集中式光伏电站和工商业分布式光伏项目)。
在风电领域,《风电发展“十三五”规划》各省级区域2020年规划并网目标减去2019年底已并网和已核准在有效期并承诺建设的风电项目规模(不包括平价上网风电项目和跨省跨区外送通道配置项目),为本省(区、市)2020年可安排需国家财政补贴项目的总规模。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司有关负责人介绍,一方面,国家能源局会及时、尽早发布2020年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引导风电企业理性投资。另一方面,要求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南方电网公司、内蒙古电力公司会同新能源消纳监测预警中心及时测算论证经营范围内各省级区域2020年风电新增消纳能力,报国家能源局复核后及时对社会发布,促进风电合理布局,防范投资风险。
对于疫情带来的影响,《通知》也做了相应考虑。对于2019年光伏发电竞价项目补贴退坡时间节点,目前尚有部分2019年竞价项目未完成建设的,考虑到因受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国家能源局拟商价格主管部门及有关方面,根据疫情和行业实际,认真研究并适时发布延期政策。
考虑到疫情对平价项目在办理前期手续、获得电网消纳意见和项目申报等方面带来的影响,将风电征求意见稿中平价项目的申报截止时间延长至4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