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商务委员会3月16日印发《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 支持外贸企业稳定发展的政策措施》(下称《政策措施》),从税收、金融、海关等方面提出了11条支持举措,以进一步发挥外贸企业在疫情防控中的作用,切实减轻疫情对外贸企业生产经营影响。
11条举措包括:优化重点防控物资进口采购机制、支持企业妥善安排复工运营、加大对外贸企业的融资支持、优化通关监管服务、进一步发挥信用保险作用、支持企业调整境外参展计划、支持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优化跨境金融结算服务、推进进出口许可备案事项办理无纸化、完善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功能、加大涉外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力度。
其中,在重点防控物资进口采购方面,《政策措施》提出,上海要全力保障进口药品、消毒物品、防护用品、救治器械等防控物资快速通关,完善相关绿色通关机制。建立防疫防控物资进口单位名单和进口物资清单,对卫生健康主管部门组织进口的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物资免征关税;对已征收的应免税款,进口企业可于2020年9月30日前申请退还。
《政策措施》还提出,支持港务、集卡运输等外贸服务行业优先复工,确保重点企业供应链安全。 支持企业积极利用跨境电商平台,加大国际市场开拓力度,扩大全球采购规模。
对外贸企业的金融扶持是本次政策的一大亮点。根据《政策措施》,上海将鼓励在沪金融机构加大对疫情防控重点外贸企业的支持,通过提供优惠利率贷款、变更还款安排、延长还款期限、无还本续贷等方式,助力企业化解资金难。
《政策措施》还提出,支持中信保上海分公司与银行、上海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加强保单融资合作,发挥分险增信的贸易融资促进作用,并将保单融资覆盖范围从年出口500万美元以下的企业扩大到3000万美元(含)以下。
上海市委党校开放战略研究中心主任邹磊对上证报记者表示,《政策措施》最大的亮点是统筹了近期的疫情防控和中长期的外贸发展,既考虑为企业纾困,维护贸易链供应链安全,也着眼于帮助企业开拓新市场,提升国际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