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一揽子计划后,美联储动用紧急贷款“特权”!
当地时间3月17日,美联储根据《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赋予的权利,先后启动商业票据融资便利机制(CPFF)和一级交易商信贷机制(PDCF),二者均创设于2008年。
第13条第3款是怎么来的?美联储有过哪些实践?
《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授权美联储可以在“异常和紧急情况下”(In unusual and exigent circumstances)为银行实体以外的任何实体提供贷款,其中包括个人、合伙企业和公司等,即任何一个具有良好信誉的个人或实体。
因为大萧条期间数千家银行倒闭,挤兑现象严重。1932年,美国国会在《联邦储备法》中增加第13条第3款,这一条款授权美联储在面对“异常和紧急情况”下,可向任何个人、合伙企业或机构发放贷款,但必须有5个(或以上)或全体美联储理事会成员表决同意。
从1932年到1936年,美联储根据这一条款发放了123条贷款,最大一笔金额是30万美元,发放给了一家打字机制造商,另一笔25万美元的贷款发放给了一个种植蔬菜的农场主。此后美联储再也没有动用过这个权力,直到2008年。
这一条款也充分体现了“白芝浩原则”——赋予美联储最后贷款人的权利:在恐慌的时期,只要银行和金融机构有优质安全的抵押品,央行就应该放款。但是,另一方面,央行也需要对这种临时应急性的放款征收一个比较高的惩罚性利率,以证明银行和金融机构是真的需要现金,防止没有借款需求的机构搭便车。
而在次贷危机中,美联储5次启动该条款,其中最有名的操作是救助“大而不能倒”的贝尔斯登和美国国际集团(AIG)。
2008年3月11日,美联储根据“《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赋予的权利创设了“短期证券借贷机制”(TSLF)。
由于上次动用该条款是62年前,这一条款也鲜为人知,美联储没有明确提到这是“紧急情况”,也没有明确提到动用这一条款所赋予的美联储的权利,因为担心会加重恐慌。但这显示出美联储愿意贷款给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对于促进信贷流动和促进金融市场平稳运行至关重要。当天,道琼斯指数上涨417点。
为了救助“大而不能倒”的贝尔斯登,美联储理事会于2008年3月23日宣布了“异常和紧急情况”,批准了以贝尔斯登300亿美元资产为担保的贷款,通过摩根大通向贝尔斯登提供应急资金,以缓解贝尔斯登的流动性短缺危机。这是自大萧条以来,美联储再度向非商业银行类金融机构提供应急资金。
此外,还批准设立了新型借贷工具,即“一级交易商信贷机制”,根据这个工具,一级交易商可以像商业银行一样向美联储借款,担保品的范围超过此前的“短期证券借贷机制”。
2008年10月,雷曼兄弟倒闭前后,商业票据市场大量贷款无法得到清偿,市场参与者只愿意买超短期票据。因为银行惜贷极其严重,贴现窗口也发挥不了作用,需要采取较为直接的手段支撑商业票据市场。于是2008年10月末,美联储动用《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设立了“商业票据融资便利”(CFPP)的新工具。美联储设定,商业票据融资便利机制只能购买信用评级最高的商业票据。其次,要求想要把票据卖给这个机制的公司先支付一笔费用,并将利率设定到一个足够高的水平,从而使这些公司在市场形势恢复正常时自愿退出这个机制,回到普通市场上去融资,且为单一公司出售商业票据的金额设定了上限。
11月25日,美联储再次动用根据“《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赋予的权利,宣布推出“定期资产担保证券贷款机制”。根据这个机制,给购买期限最多为5年、有资产担保的3A评级证券的投资者发放贷款,资产担保内容有信用卡贷款、就学贷款、汽车贷款、商业抵押贷款和中小企业管理局担保的贷款。
同年11月,为了救助美国国际集团(AIG),美联储再次动用权限,批准纽约联储设立了两个新的法律实体,美联储总共注入60亿美元资金购买AIG的不良资产。
到2010年2月,紧急贷款机制逐步取消,仅保留了定期资产担保证券贷款机制。该机制总共放出710亿美元,支持了近300万笔汽车贷款,100多万笔学生贷款,近90万笔小企业贷款,15万笔企业和数百万比信用卡贷款。
美联储前主席伯南克后来评级称,这些计划没有救助贝尔斯登和AIG那么出名,但在遏制金融恐慌过程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防止金融体系陷入停滞,促进信贷的正常流通。不仅每一分钱都收了回来,还获得了数百亿美元的盈利。
2009年《多德-弗兰克法案》提出“有序清算制度”,该制度规定如果一家大型金融机构濒临破产,那么财长在征询总统意见,并取得美联储理事会与联邦存款保险公司理事会的许可之后,可以将该金融机构转交给联邦存款保险公司,联邦存款保险公司如果认可该机构就会接管。这一制度得到落实后,美联储再也无权动用《联邦储备法》第13条第3款去单独救助个别金融机构,只能动用该条款设立紧急贷款机制,且必须先征求财长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