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司法部副部长罗德·罗森斯坦11月29日说,将鼓励企业举报贿赂外国政府官员的员工,从宽处理配合调查的企业,以更有效地打击美国企业海外行贿。
罗森斯坦当天在马里兰州一场新闻发布会上宣布这项新的指导细则,规定向司法机关“全部坦白”行贿案情、愿意配合调查且采取措施防范类似罪行的大部分企业可以免予诉讼。
罗森斯坦说,对案情严重的行贿案件,司法部不能保证涉案企业全部逃过官司,但罚款可减至最低标准的一半。
这名副部长说,出台新细则是为鼓励企业配合调查,“我们想让企业管理者和董事会成员知道合作需付出什么、又能得到什么”。
一名不愿公开姓名的司法部官员接受路透社采访时说,新细则不意味着“给企业犯罪发放通行证”。相反,想要免予诉讼的企业必须满足严格要求,企业代表向检察官通报案情时必须交待关键证据,以便将犯罪当事人绳之以法。
美国前总统贝拉克·奥巴马治下,政府曾推出试点项目,鼓励企业举报员工海外行贿,以换取“从轻发落”。11月29日颁布的新细则是对这一项目的补充。
根据美国《反海外腐败法》,企业为承接业务行贿外国政府公职人员,构成犯罪。
这项法律1977年制定,1988年、1994年和1998年三次修改,条款广泛适用于在美国证劵交易所上市的企业,在美国销售证劵或经营业务的企业,以及被要求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报告的企业,由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联合实施。
为针对跨国企业加强商业贿赂监管,2012年11月,美国司法部和证交会公布《反海外腐败法》的指导细则,对法案的关键内容作出正式界定,为初次涉足海外经营的小企业到大型跨国企业集团如何遵守这项法律给出更详细指导,内容具体到哪些行为被认定为商业贿赂,以及对企业送礼、商务旅行和娱乐接待等方面的开支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