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活则经济活。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重要国家战略,相关金融支持政策正不断加码。
记者昨日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为扎实推进落实央行等四部门发布的《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下称《意见》),深圳联合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制定了《深圳市贯彻落实<关于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意见>行动方案》(下称“行动方案”),共50条行动措施、85项细分任务。
这意味着,深圳推进金融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路线图”和“任务书”正式亮相。具体来看,“行动方案”聚焦在五个方面,既比照《意见》逐一对应,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又不囿于条文,立足深圳实际。
一是多措并举促进大湾区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共15条行动措施。包括:资本项目外汇管理便利化改革、资本项目跨境人民币收入境内使用便利化、建立本外币一体化的账户体系、建立双向跨境理财通机制、本外币合一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积极稳妥扩大跨境转让资产新品种、规范贸易融资资产跨境转让等。
二是扩大金融业对外开放、深化深港澳金融合作。提出支持港澳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在深拓展发展空间,开展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跨境业务试点,鼓励保险公司在深圳建设各类总部,持续深化深港澳保险领域合作等4条措施。
其中,对保险业的支持,创新提出支持保险公司在深圳设立独立核算的资产管理、营运、研发、后援服务、数据信息等各类总部,研究制定出台相应扶持优惠政策;推动深圳与港澳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探索发行巨灾债券;积极推动在深圳设立保险服务中心。对证券期货行业的支持,则提出探索允许非银行金融机构开立可收付客户外币的一级代客账户,支持外币代客业务发展。
三是推进深港澳金融市场和金融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共15条措施。包括:支持规范设立粤港澳大湾区相关基金,进一步开放银行间拆借市场,优化完善深港通、债券市场对外开放等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安排,优化和扩大碳排放权外汇交易业务,推广社会责任投资标准和信息披露标准等。
四是进一步提升深圳金融服务创新水平。包括:加快搭建科创金融服务平台,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加快推进央行贸易金融区块链平台建设,推动移动电子支付工具在深港澳互通使用等7项举措。
五是切实防范跨境金融风险。包括:不断深化深港澳跨境金融监管合作,强化深圳属地金融风险管理责任,协同开展跨境金融风险防范和处置,深化深港澳三地金融人才培养与交流合作,建立健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工作体系等7项举措。
记者从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获悉,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密集落地的同时,一批创新事项也在开展中。
比如,积极推动本外币一体化跨境资金池业务、跨境理财通试点等市场呼声较高的政策落地。深圳外汇局近期已联合广东省外汇局开展跨境资金池调研,并向国家外汇管理局上报了有关实施建议。跨境理财通试点已于6月29日正式官宣,央行深圳市中心支行目前正在开展研究制定有关试点方案。
此外,积极推动大湾区债券平台落地。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同深圳市前海管理局深入调查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并上报证监会,目前方案待证监会先行示范区领导小组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