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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即将召开 退市制度改革呼之欲出

发布者:21世纪经济报道 编辑:九盛融汇 日期:2018-01-23

    “下一步会完善现有退市制度,将针对僵尸企业进一步明确财务指标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增加经营收入、资产规模、员工人数等最低持续经营条件。”

  农历春节来临前夕,决定资本市场监管全年主基调的证券期货监管工作会议即将召开。

  其中,退市制度改革,发行制度完善,并购重组趋严等市场关心的问题,都将能在这一会议中找寻到答案。

  “下一步会完善现有退市制度,将针对僵尸企业进一步明确财务指标要求,并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增加经营收入、资产规模、员工人数等最低持续经营条件。” 1月22日,一位接近监管层的人士向记者表示。

  退市制度的改革正日益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2017年,IPO发审常态化全年稳定运行,但与此同时 “退市”却未能有更进一步的进展。

  2014年10月17日,被称为“史上最严退市新规”的《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发布。回顾该政策实施三年多以来的成效,不难发现,退市股票数量确实较此前略有增加,但整体退市率依旧不足。

  事实上,A股退市问题已不仅仅是上市公司进出资本市场的问题,其还关乎着市场投资风格引导,企业治理等多方面的问题。

  因此,无论监管层还是市场都希望在IPO发审常态化的同时,退市也同样能够常态化。

  “无论是监管、市场还是舆论,对于推动退市常态化的呼声越来越高,对于走不动、跟不上或者重大违法的上市公司,要用足法定退市决定权,坚决退市。” 1月19日,深圳证券交易所副总经理彭明在出席某论坛时公开表态。

  期待退市常态化

  事实上,IPO发审常态化持续稳定运行超过1年时间,已为退市常态化创造了一定的条件。

  “退市难是因为企业进入市场也难,现在对企业上市有严格要求,市场有相当容量。任何市场,都不可能只能进不能出,或者只能出不能进,进出的市场化要同步才对。” 1月22日,申万宏源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如今,企业进入市场的问题在IPO发审常态化的推动下逐步解决,2017年已有将近400家公司补充成为上市公司的新鲜血液。

  但A股市场不能只进不出,按目前IPO发审的速度,2018年仍将会有数百家企业登陆A股市场,上市企业数量将日益庞大,迫切需要优胜劣汰的机制。

  “IPO发审加速,退市如果仍没有进展,A股市场将存有严重隐患,存量的企业中势必会存在僵尸企业、问题企业,这些企业不能顺利清除,就会直接影响A股资本市场资源配置的功能。目前造血功能已经回复,新陈代谢的功能需要跟上。”一位中信证券投行部人士22日同记者交流时指出。

  彭明也指出:“资本市场的资源是有限的,必须配置到最有效的地方。因此,要推动优胜劣汰,推动已上市公司做优做强。要坚决推动退市常态化,目前IPO已经常态化,但是退市没有常态化。一直以来,市场、社会的承受能力是制约退市常态化的主要因素。但随着持股行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不断健全,资本市场内在稳定性增强了,对走不动,跟不上或重大违法的公司要坚决执行退市。”

  退市标准需细化

  不过,退市常态化仍面临不少挑战,其中之一便是需对现有退市制度进行进一步完善和改革。

  根据记者了解的情况,目前证监会已行动起来。第一步就是对上市公司年末突击调节利润的行为,加强了监管力度。

  每逢年报窗口期,一些上市公司便会突击进行重大交易或会计处理调整,借以扭亏摘帽、规避连续亏损戴帽、暂停上市以至退市。今年的年报期,证监会将重点关注这一现象。

  交易所也对此加大了“刨根问底”式的问询力度。此外,派出机构将视情况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情况,依规采取行政监管措施,达到立案标准的,坚决启动立案稽查程序。

  “一些ST或是*ST企业通过财务报表的包装来留在A股市场,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在监管过程中,要正确判断真正性的财务改善和包装性的财务改善,要有一些细致的指标和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曙光1月22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与此同时,记者了解到,交易所还在研究完善退市财务类指标,优化退市制度,促进上市公司聚焦主业。

  “目前监管层在执行退市标准时有些把握不准,因为退市制度在设计时标准不够明确,需要明确细化这些指标。”李曙光表示。

  另外,李曙光还指出:“现在一些地方政府为挽救退市企业在拼命想办法,监管层下一步在完善退市制度之时应该改善这种情况,要发挥竞争市场机制的功效和作用。”

  事实上,证监会在元旦期间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2052号建议《关于严格执行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建议》的答复中,也明确指出下一步退市改革将分四步进行:加强信息披露监管,防止财务造假,对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公司实施强制退市;要求中介机构勤勉尽责,切实履行好资本市场“看门人”的责任;修改完善退市标准,避免因周期波动性因素或财务操纵造成退市上市进程反复,杜绝退市风险公司“保壳”、恶炒行为,维护退市制度严肃性;加强交易所一线监管,严格执行退市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