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5日从国家海洋局获悉,国家海洋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了下一步双方联合推进农业政策性金融促进海洋经济发展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重点领域、服务方式、项目组织与实施、保障机制等内容。
《实施意见》提出了构建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金融服务体系,支持一批重点项目、建设一批海洋经济示范园区、开展一批创新试点,力争“十三五”期间累计向海洋经济领域提供约1000亿元人民币的意向性融资支持的工作目标。农业政策性金融将重点支持现代海洋渔业发展、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海洋服务业及公共服务体系拓展提升、海洋经济绿色发展、涉海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
《实施意见》要求,要完善利率定价机制、优化贷款期限设定,开展贷款模式创新、推动风险补偿机制建立,加强海洋投融资公共服务、搭建综合服务平台。在项目组织与实施方面,要加强项目储备,依托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开展“项目筛选”,建立“农业政策性金融支持海洋经济重点项目库”;通过调研、政策指导等方式,共同推进项目贷款落地。在强化工作保障机制方面,要完善组织协调、沟通交流、财政与融资政策配套、工作监督和考核等4个机制。
《实施意见》立足引导政策性金融服务海洋领域实体经济与绿色发展,以推动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注重项目组织与实施,是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重要务实举措。